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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建设助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融资难,难在信息不对称。”6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在国新办举行的征信系统建设情况吹风会上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央行通过征信中心建设、推动地方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库等方式,来补足信用短板,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目前,央行征信系统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介绍,央行征信中心建立的企业征信系统纳入的2600万户企业中,一半以上是小微企业,已纳入1370万户小微企业,占全部建档企业的53%。其中,有371万户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贷款余额为33万亿元。

朱鹤新表示,央行企业内部评级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18年底,经评级达到可接受级以上的企业有6.1万户,其中小微企业为4.8万户,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累计发放547笔,金额超过700亿元,合格质押品呈现出小微企业“总量增多、占比提高”的良好局势。

另一备受关注的问题是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朱鹤新表示,央行始终坚持将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作为征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完善征信管理制度体系,《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和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为征信市场规范运行提供制度支持;

二是要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同意权、知情权、异议权、更正权、投诉权、诉讼权等合法权益;

三是严厉打击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征信业的开放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在吹风会上,朱鹤新表示,“我们的开放一如既往,开放的大门永远敞开,包括征信业务”。

目前,我国建立了全球规模最大的征信系统。征信系统累计收录9.9亿自然人、259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有关信息,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日均查询量分别达550万次和30万次。“相关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方案正在陆续出台。”

朱鹤新表示,在征信业开放方面,央行已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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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功润:从“票据市场风波”看运营风险

作为新兴的金融要素市场,我国票据市场得到了飞速发展,与此同时监管滞后、市场无序发展、运营风险等问题也相继暴露,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年来,有数家银行爆发票据窝案,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与外部票据中介机构人员勾联,通过非法手段套取票据、虚构并伪造金融票证,套取大量资金投资股票,在股市行情直下的境况下,投资亏损很大,导致无力偿还资金后案件爆发,严重冲击了我国票据市场的正常秩序,给有关机构的内控制度敲响了警钟。票据窝案浮出水面,反映出我国票据市场运行规则和参与机构的内控体系仍存在一些漏洞,亟待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


巴塞尔协议 Ⅱ对“运营风险”作了清晰界定,指出:“运营风险的定义是因内部流程、人员和体系的不足或失败或者因外部事件而导致损失的风险。该定义包含法律风险,但不包含战略和声誉风险。”运营风险是金融机构所面临三大主要风险中的一种,信用风险被认为是最大的风险。而在许多情况下,大部分的信用风险实际就是运营风险。所以,运营风险在金融机构的风险比重就更大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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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票据窝案,折射出以下几点值得关注的风险:

风险一:票据经营主体各自为政,信息不对称

在我国,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是以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银行将与同业开展票据转贴现业务,将已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予以贴现。转贴现包括转贴现买入与转贴现卖出两大类,其中转贴现买入分为转贴现买断和买入返售(逆回购);转贴现卖出分为转贴现卖断和转贴现融资(正回购)。


从融资的本质看,转贴现买断/卖断属于一次性融资,票据卖方将票据所有权全部转让给买方;而买入返售和正回购则属于有条件(约定期限)融资,回购方按照约定将票据购回后,仍可用这笔票据进行融资。


当前,我国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众多,但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各机构间自发交易,呈现出各自为政的局面。由于没有统一的信息公示制度,交易对手相互间易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再加上银行出于对同业的信任容易放松审核,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风险二: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出现大漏洞,内部性风险大

事实证明,与同业交易并非万无一失,在内控漏洞严重的情况下,即使是信用资质很好的银行也难逃违约。比如,在同业交易中,由于违规操作,将大量资金投资入股市,导致风险隐患。问题就在于,作为信用资质很好的银行,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出现了大漏洞,才使得资金违规流向了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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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营风险的三个维度中,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是关键核心。在爆发的票据窝案中,涉事银行机构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出现大漏洞,是其风险爆发的根本原因。


“运营风险的三个维度”分“助长因素”、“事件”、“后果”三个维度。其中,“职责划分不充分”、“缺乏管理监督”、“审计程序不足”等作为风险的助长因素,与具体的直接风险事件“内部欺诈”、“外部欺诈”、“执行、交付和流程管理”等,都属于风险的“因”;追究“法律责任”、“监管、合规和税务处罚”、“赔偿”等后果属于风险的“果”。


由于多数票据交易目前仍采用实物交接方式,相关机构对实物票据的保管就显得尤为重要,各机构均建立了一整套的票据保管体系。据了解,在整个操作上,需要一连串的员工配合。比如在资产交接环节,要求数量点清、用牛皮纸袋包好,交易对手也要签字。当资产进出金库需取得分管行长盖印章同意,一般两个不同部门的员工共同前往金库,一人拿钥匙,一人拿资产,也有进出记录。没有理由进出金库拿钥匙的人就是拿钱的人,这就是监守自盗。


在实际操作中,在市场的无序发展和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一些银行内部员工与票据中介勾结,想方设法钻制度的空子来获取非法利益。


由于票据回购业务涉及计财部门、柜台部门、信贷部门等前、中、后台至少四个部门,只有串联才可以违规操作,因此案件一般是窝案。

风险三:票据市场管理松弛,中介乱象丛生

尽管票据市场从严格意义上讲属于传统金融市场,但在我国,活跃的票据交易市场和专业的票据经营机构是近十几年才产生的。作为新兴的金融要素市场,我国票据市场参与机构鱼龙混杂,资质良莠不齐,且尚未完全纳入监管体系。与此同时,我国高速发展的信贷市场催生了银行的票据融资需求,我国票据市场快速发展至万亿级别的规模,相关的配套监管措施亟需跟进。

研究报告显示,在2015年流动性较为宽松的环境下,仍然有55%的银行承兑汇票属于未贴现票据。这不仅反映了银行表内贴现和转贴现业务的需求有限,还意味着有大量票据游离在银行表外,也就催生了负责撮合、加快流转的票据中介。


票据中介对加快票据周转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票据中介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设立门槛低,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开展业务易产生种种不规范的操作行为,甚至有为撮合成交而不顾交易合法性的情况存在,对当前票据市场的乱象起到推波助澜的影响。


据观察,这样的违规买入返售行为在银行间同业系统内还普遍存在。内部员工使用买入返售业务违规套取资金后,若投资于金融产品并且获利,产品到期后所获的违规收益将全部归员工个人所有,属于典型的公款私用行为。考虑到票据市场庞大的规模,这样的收益可能会非常可观,给员工挪用公款提供了强烈的动机。


票据交易机构具有内部性管理风险,两者通过中介机构交易,形成外部性风险,两者叠加,对市场管理形成了风险隐患。


风险四:“人性”的风险因素凸显

从票据窝案的问题环节来看,运营风险管理中,两大类的风险管理和防范不可偏废,即“人”的风险管理和“事”的风险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对“人”的风险管理比对“事”的风险管理更为重要和关键。在农业银行票据风波中,若按照制度流程操作,资金绝对不可能流向股市,问题就出在“人”铤而走险,没有按照流程管理和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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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就两个维度而言,人的风险和制度性风险共同叠加构成了管理的系统系风险。所以,在运营流程管理中,两个维度的风险管理都不可偏废。除了用制度管人、管事之外,管理者的职业素养、法制意识等也不容忽视。

策略建议

第一,推动票据交易电子化。当前票据市场以实物交易为主,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农行票据案中出现票据被违规套现的情况。票据交易的电子化能够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建立标准化的电子交易系统,票据交易的双方能够知晓交易对手及交易资产的关键信息,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做出交易决策。而且,电子交易系统为全市场范围内交易记录的留档提供了条件,有助于参与方进行查阅、分析。


第二,完善银行内控制度。票据案涉及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并且在横向、纵向上都牵涉甚广,内控的疏漏难辞其咎。建议票据市场参与机构重新审视其内控制度,对于其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修补完善,特别是加强验票环节和取票环节的管理,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隙。

第三,规范票据中介市场,清理违规中介。票据中介市场门槛低、竞争激烈,不少票据中介为了获取业务,不惜以触犯法律法规的方式,通过撮合违法违规的交易获利。票据中介的监管此前未得到重视,事实上其在票据市场中扮演者相当活跃的角色,应加强对票据中介的监管。

建议监管部门一方面制定票据中介的业务规范,另一方面对该市场展开一次清查行动,对从事违规业务的中介进行清理和处罚。

第四,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我国票据市场从职能上看归属央行和银监会监管。事实上,作为新兴的金融要素市场,票据市场受到的监管一直较为有限,已不能满足快速膨胀的市场规模和为数众多的创新工具,如票据资产证券化 等。建议有关部门针对目前票据市场的发展情况,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票据交易活动的管理,促进票据市场的有序发展。


作者:刘功润博士、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

(来源: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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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赋能票据市场创新

6月5日,2019年世界环境日主场活动即将在浙江杭州举办。从“一带一路”峰会提出“建成绿色之路”,到北京世园会“共谋绿色生活”,中国不断向世界展示着绿色发展的使命与担当。

绿色金融作为服务绿色发展的支撑,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不断完善,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产品蓬勃发展的同时,涌现出风险损失分担、环境权益交易、环境责任保险等创新模式。在实践中,绿色票据的创新与发展已具有良好的基础,值得进一步探讨。


一、绿色票据发展的政策依据与定义

绿色票据本质上是通过票据业务的方式支持绿色金融,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一方面,票据业务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商业银行服务实体企业的重要方式。目前使用较多的为汇票业务,特别是商业汇票业务。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在经济发展中也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角色。2016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共同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鼓励通过多种方式发展绿色金融。


目前,人民银行及部分商业银行开展了相关探索,但暂未将“绿色票据”作为专项品种进行讨论。对于绿色票据,也暂未有明确的定义。结合绿色金融与票据业务的内涵,本文所探讨的绿色票据指的是,由符合规定的企业开立或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资金用途符合人民银行绿色贷款或绿色债券标准,专项用于绿色金融领域贸易环节的资金需求。


二、因势利导赋予绿色票据社会责任与创新动能

发展绿色票据,既能符合我国绿色发展的政策导向,又能满足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还能完善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体系,既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首先,政策支持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七部委“意见”中提出,通过金融、财政、环保等方式解决项目环境外部性问题。并指出在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碳金融等产品的同时,“需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所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


绿色票据的创新与发展能够为绿色项目匹配中短期资金来源,补充了绿色金融工具,完善了产品体系,属于政策支持的范围。


其次,有助于满足绿色企业贸易环节融资需求。


绿色金融的外部性导致项目通常短期收益率低,从而使得部分企业不愿意加大在绿色项目上的投入,贸易环节也常常出现融资难的问题。


绿色票据业务基于实体企业贸易需求,符合“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的要求。发展绿色票据,有助于拓宽实体企业支付与融资渠道,补充其绿色发展的资金来源,使贸易环境的运转更加顺畅。值得一提的是,票据业务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实现对绿色中小企业的扶持。


再次,商业银行有望获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当前,绿色金融已成为越来越多银行的重点业务,《2018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8.23万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比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速高6.1个百分点,持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也通过绿色银行评价、MPA考核、将绿色贷款纳入MLF合格担保品等方式鼓励绿色金融业务开展。


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报告预测,2019年中国环保行业总产值将达8.87万亿元,未来五年(2019-2023)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1.07%。而绿色票据是尚待开发的蓝海,可能成为绿色金融领域下一个增长点。通过绿色票据践行绿色金融,有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三、前期探索已为推广绿色票据提供有价值经验与建议

我国发展绿色票据,有着良好的政策基础和市场需求,也具有可期的前景。为推动绿色票据业务有序发展,结合当前市场实践情况,本文从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市场交易等角度,提出以下四个建议。


第一,建议商业银行加快构建优质绿色票据资产。

构建优质绿色票据资产,关键在于绿色属性认定和贸易背景审核。绿色票据的开票方需提供合同、发票等材料,证明绿色属性清晰且贸易背景真实。应确保资金用于实体经济绿色需求,严防“空转套利”。


具体而言,可考虑通过绿色金融与交易银行职能部门双线审核,或对于绿色票据资金用途定期检查,或筛选优质绿色企业作为“白名单企业”并配合单笔审查,确保绿色票据资产质量。


第二,建议央行设立“绿色票据再贴现”专项额度。

七部委“意见”中指出,“探索通过再贷款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再贴现正是货币政策工具在票据领域的实践方式。建议央行参考对于三农、小微、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设立“绿色票据再贴现”专项额度,对于商业银行逐笔申请的、资金用途满足要求的绿色票据给予支持。


以兴业银行(17.870, 0.20, 1.13%)为例,目前,合肥、成都、北京、深圳、武汉等分行均在当地人民银行指导下试行此业务,成效较为显著。例如,2018年4月,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落地当地首笔“绿票通”再贴现业务,涉及金额1360万元,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约3.57万元;9月,深圳地区设立10亿元“绿票通”再贴现专项额度,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作为首家业务落地银行,为当地绿色企业融资贵、融资慢、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创新的解决方案。


第三,建议监管部门将绿色票据纳入绿色金融统计口径。

当前,商业银行绿色金融监管统计制度主要包括《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85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8〕10号),两者的统计口径均为“各项贷款”,主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资产、透支、各项垫款等。票据类品种只有表内贴现业务被纳入统计范围,开票等表外品种尚未纳入监管口径。


从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表外票据同样可以为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与表内信贷的作用一致,建议将绿色票据的开票金额纳入人民银行绿色贷款统计口径,一方面可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状况,另一方面可提高金融机构支持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第四,建议上海票据交易所设立绿色票据交易板块。

上海票据交易所是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是我国票据领域的登记托管中心、交易中心和创新发展中心。可考虑在上海票据交易所为绿色票据增加专项标识,或设立专门的交易板块。绿色标识可考虑由办理票据业务的商业银行认定,或由当地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专业评级机构等第三方认定。

通过标记绿色票据,可更好地发掘此类票据资产价值,有效对接绿色资产与潜在绿色投资人。绿色资产较普通资产通常更能获得投资者青睐,也通常获得更高的收益。以绿色债券市场为例,通过选取2018年发行的99只AA以上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对比同日(或相邻工作日)发行的同级别主体发行同期限债券的市场利率发现,有56%的绿色债券发行利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整体加权平均利差29.2BP。高级别的AAA和AA+主体绿色债项利率优势更明显。


(本文来自于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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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建设助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融资难,难在信息不对称。”6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在国新办举行的征信系统建设情况吹风会上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央行通过征信中心建设、推动地方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库等方式,来补足信用短板,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目前,央行征信系统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介绍,央行征信中心建立的企业征信系统纳入的2600万户企业中,一半以上是小微企业,已纳入1370万户小微企业,占全部建档企业的53%。其中,有371万户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贷款余额为33万亿元。

朱鹤新表示,央行企业内部评级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18年底,经评级达到可接受级以上的企业有6.1万户,其中小微企业为4.8万户,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累计发放547笔,金额超过700亿元,合格质押品呈现出小微企业“总量增多、占比提高”的良好局势。

另一备受关注的问题是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朱鹤新表示,央行始终坚持将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作为征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完善征信管理制度体系,《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和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为征信市场规范运行提供制度支持;

二是要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同意权、知情权、异议权、更正权、投诉权、诉讼权等合法权益;

三是严厉打击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征信业的开放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在吹风会上,朱鹤新表示,“我们的开放一如既往,开放的大门永远敞开,包括征信业务”。

目前,我国建立了全球规模最大的征信系统。征信系统累计收录9.9亿自然人、259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有关信息,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日均查询量分别达550万次和30万次。“相关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方案正在陆续出台。”

朱鹤新表示,在征信业开放方面,央行已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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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功润:从“票据市场风波”看运营风险

作为新兴的金融要素市场,我国票据市场得到了飞速发展,与此同时监管滞后、市场无序发展、运营风险等问题也相继暴露,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年来,有数家银行爆发票据窝案,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与外部票据中介机构人员勾联,通过非法手段套取票据、虚构并伪造金融票证,套取大量资金投资股票,在股市行情直下的境况下,投资亏损很大,导致无力偿还资金后案件爆发,严重冲击了我国票据市场的正常秩序,给有关机构的内控制度敲响了警钟。票据窝案浮出水面,反映出我国票据市场运行规则和参与机构的内控体系仍存在一些漏洞,亟待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


巴塞尔协议 Ⅱ对“运营风险”作了清晰界定,指出:“运营风险的定义是因内部流程、人员和体系的不足或失败或者因外部事件而导致损失的风险。该定义包含法律风险,但不包含战略和声誉风险。”运营风险是金融机构所面临三大主要风险中的一种,信用风险被认为是最大的风险。而在许多情况下,大部分的信用风险实际就是运营风险。所以,运营风险在金融机构的风险比重就更大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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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票据窝案,折射出以下几点值得关注的风险:

风险一:票据经营主体各自为政,信息不对称

在我国,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是以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银行将与同业开展票据转贴现业务,将已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予以贴现。转贴现包括转贴现买入与转贴现卖出两大类,其中转贴现买入分为转贴现买断和买入返售(逆回购);转贴现卖出分为转贴现卖断和转贴现融资(正回购)。


从融资的本质看,转贴现买断/卖断属于一次性融资,票据卖方将票据所有权全部转让给买方;而买入返售和正回购则属于有条件(约定期限)融资,回购方按照约定将票据购回后,仍可用这笔票据进行融资。


当前,我国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众多,但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各机构间自发交易,呈现出各自为政的局面。由于没有统一的信息公示制度,交易对手相互间易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再加上银行出于对同业的信任容易放松审核,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风险二: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出现大漏洞,内部性风险大

事实证明,与同业交易并非万无一失,在内控漏洞严重的情况下,即使是信用资质很好的银行也难逃违约。比如,在同业交易中,由于违规操作,将大量资金投资入股市,导致风险隐患。问题就在于,作为信用资质很好的银行,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出现了大漏洞,才使得资金违规流向了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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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营风险的三个维度中,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是关键核心。在爆发的票据窝案中,涉事银行机构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出现大漏洞,是其风险爆发的根本原因。


“运营风险的三个维度”分“助长因素”、“事件”、“后果”三个维度。其中,“职责划分不充分”、“缺乏管理监督”、“审计程序不足”等作为风险的助长因素,与具体的直接风险事件“内部欺诈”、“外部欺诈”、“执行、交付和流程管理”等,都属于风险的“因”;追究“法律责任”、“监管、合规和税务处罚”、“赔偿”等后果属于风险的“果”。


由于多数票据交易目前仍采用实物交接方式,相关机构对实物票据的保管就显得尤为重要,各机构均建立了一整套的票据保管体系。据了解,在整个操作上,需要一连串的员工配合。比如在资产交接环节,要求数量点清、用牛皮纸袋包好,交易对手也要签字。当资产进出金库需取得分管行长盖印章同意,一般两个不同部门的员工共同前往金库,一人拿钥匙,一人拿资产,也有进出记录。没有理由进出金库拿钥匙的人就是拿钱的人,这就是监守自盗。


在实际操作中,在市场的无序发展和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一些银行内部员工与票据中介勾结,想方设法钻制度的空子来获取非法利益。


由于票据回购业务涉及计财部门、柜台部门、信贷部门等前、中、后台至少四个部门,只有串联才可以违规操作,因此案件一般是窝案。

风险三:票据市场管理松弛,中介乱象丛生

尽管票据市场从严格意义上讲属于传统金融市场,但在我国,活跃的票据交易市场和专业的票据经营机构是近十几年才产生的。作为新兴的金融要素市场,我国票据市场参与机构鱼龙混杂,资质良莠不齐,且尚未完全纳入监管体系。与此同时,我国高速发展的信贷市场催生了银行的票据融资需求,我国票据市场快速发展至万亿级别的规模,相关的配套监管措施亟需跟进。

研究报告显示,在2015年流动性较为宽松的环境下,仍然有55%的银行承兑汇票属于未贴现票据。这不仅反映了银行表内贴现和转贴现业务的需求有限,还意味着有大量票据游离在银行表外,也就催生了负责撮合、加快流转的票据中介。


票据中介对加快票据周转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票据中介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设立门槛低,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开展业务易产生种种不规范的操作行为,甚至有为撮合成交而不顾交易合法性的情况存在,对当前票据市场的乱象起到推波助澜的影响。


据观察,这样的违规买入返售行为在银行间同业系统内还普遍存在。内部员工使用买入返售业务违规套取资金后,若投资于金融产品并且获利,产品到期后所获的违规收益将全部归员工个人所有,属于典型的公款私用行为。考虑到票据市场庞大的规模,这样的收益可能会非常可观,给员工挪用公款提供了强烈的动机。


票据交易机构具有内部性管理风险,两者通过中介机构交易,形成外部性风险,两者叠加,对市场管理形成了风险隐患。


风险四:“人性”的风险因素凸显

从票据窝案的问题环节来看,运营风险管理中,两大类的风险管理和防范不可偏废,即“人”的风险管理和“事”的风险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对“人”的风险管理比对“事”的风险管理更为重要和关键。在农业银行票据风波中,若按照制度流程操作,资金绝对不可能流向股市,问题就出在“人”铤而走险,没有按照流程管理和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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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就两个维度而言,人的风险和制度性风险共同叠加构成了管理的系统系风险。所以,在运营流程管理中,两个维度的风险管理都不可偏废。除了用制度管人、管事之外,管理者的职业素养、法制意识等也不容忽视。

策略建议

第一,推动票据交易电子化。当前票据市场以实物交易为主,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农行票据案中出现票据被违规套现的情况。票据交易的电子化能够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建立标准化的电子交易系统,票据交易的双方能够知晓交易对手及交易资产的关键信息,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做出交易决策。而且,电子交易系统为全市场范围内交易记录的留档提供了条件,有助于参与方进行查阅、分析。


第二,完善银行内控制度。票据案涉及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并且在横向、纵向上都牵涉甚广,内控的疏漏难辞其咎。建议票据市场参与机构重新审视其内控制度,对于其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修补完善,特别是加强验票环节和取票环节的管理,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隙。

第三,规范票据中介市场,清理违规中介。票据中介市场门槛低、竞争激烈,不少票据中介为了获取业务,不惜以触犯法律法规的方式,通过撮合违法违规的交易获利。票据中介的监管此前未得到重视,事实上其在票据市场中扮演者相当活跃的角色,应加强对票据中介的监管。

建议监管部门一方面制定票据中介的业务规范,另一方面对该市场展开一次清查行动,对从事违规业务的中介进行清理和处罚。

第四,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我国票据市场从职能上看归属央行和银监会监管。事实上,作为新兴的金融要素市场,票据市场受到的监管一直较为有限,已不能满足快速膨胀的市场规模和为数众多的创新工具,如票据资产证券化 等。建议有关部门针对目前票据市场的发展情况,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票据交易活动的管理,促进票据市场的有序发展。


作者:刘功润博士、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

(来源: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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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赋能票据市场创新

6月5日,2019年世界环境日主场活动即将在浙江杭州举办。从“一带一路”峰会提出“建成绿色之路”,到北京世园会“共谋绿色生活”,中国不断向世界展示着绿色发展的使命与担当。

绿色金融作为服务绿色发展的支撑,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不断完善,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产品蓬勃发展的同时,涌现出风险损失分担、环境权益交易、环境责任保险等创新模式。在实践中,绿色票据的创新与发展已具有良好的基础,值得进一步探讨。


一、绿色票据发展的政策依据与定义

绿色票据本质上是通过票据业务的方式支持绿色金融,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一方面,票据业务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商业银行服务实体企业的重要方式。目前使用较多的为汇票业务,特别是商业汇票业务。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在经济发展中也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角色。2016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共同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鼓励通过多种方式发展绿色金融。


目前,人民银行及部分商业银行开展了相关探索,但暂未将“绿色票据”作为专项品种进行讨论。对于绿色票据,也暂未有明确的定义。结合绿色金融与票据业务的内涵,本文所探讨的绿色票据指的是,由符合规定的企业开立或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资金用途符合人民银行绿色贷款或绿色债券标准,专项用于绿色金融领域贸易环节的资金需求。


二、因势利导赋予绿色票据社会责任与创新动能

发展绿色票据,既能符合我国绿色发展的政策导向,又能满足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还能完善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体系,既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首先,政策支持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七部委“意见”中提出,通过金融、财政、环保等方式解决项目环境外部性问题。并指出在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碳金融等产品的同时,“需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所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


绿色票据的创新与发展能够为绿色项目匹配中短期资金来源,补充了绿色金融工具,完善了产品体系,属于政策支持的范围。


其次,有助于满足绿色企业贸易环节融资需求。


绿色金融的外部性导致项目通常短期收益率低,从而使得部分企业不愿意加大在绿色项目上的投入,贸易环节也常常出现融资难的问题。


绿色票据业务基于实体企业贸易需求,符合“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的要求。发展绿色票据,有助于拓宽实体企业支付与融资渠道,补充其绿色发展的资金来源,使贸易环境的运转更加顺畅。值得一提的是,票据业务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实现对绿色中小企业的扶持。


再次,商业银行有望获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当前,绿色金融已成为越来越多银行的重点业务,《2018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8.23万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比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速高6.1个百分点,持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也通过绿色银行评价、MPA考核、将绿色贷款纳入MLF合格担保品等方式鼓励绿色金融业务开展。


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报告预测,2019年中国环保行业总产值将达8.87万亿元,未来五年(2019-2023)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1.07%。而绿色票据是尚待开发的蓝海,可能成为绿色金融领域下一个增长点。通过绿色票据践行绿色金融,有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三、前期探索已为推广绿色票据提供有价值经验与建议

我国发展绿色票据,有着良好的政策基础和市场需求,也具有可期的前景。为推动绿色票据业务有序发展,结合当前市场实践情况,本文从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市场交易等角度,提出以下四个建议。


第一,建议商业银行加快构建优质绿色票据资产。

构建优质绿色票据资产,关键在于绿色属性认定和贸易背景审核。绿色票据的开票方需提供合同、发票等材料,证明绿色属性清晰且贸易背景真实。应确保资金用于实体经济绿色需求,严防“空转套利”。


具体而言,可考虑通过绿色金融与交易银行职能部门双线审核,或对于绿色票据资金用途定期检查,或筛选优质绿色企业作为“白名单企业”并配合单笔审查,确保绿色票据资产质量。


第二,建议央行设立“绿色票据再贴现”专项额度。

七部委“意见”中指出,“探索通过再贷款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再贴现正是货币政策工具在票据领域的实践方式。建议央行参考对于三农、小微、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设立“绿色票据再贴现”专项额度,对于商业银行逐笔申请的、资金用途满足要求的绿色票据给予支持。


以兴业银行(17.870, 0.20, 1.13%)为例,目前,合肥、成都、北京、深圳、武汉等分行均在当地人民银行指导下试行此业务,成效较为显著。例如,2018年4月,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落地当地首笔“绿票通”再贴现业务,涉及金额1360万元,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约3.57万元;9月,深圳地区设立10亿元“绿票通”再贴现专项额度,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作为首家业务落地银行,为当地绿色企业融资贵、融资慢、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创新的解决方案。


第三,建议监管部门将绿色票据纳入绿色金融统计口径。

当前,商业银行绿色金融监管统计制度主要包括《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85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8〕10号),两者的统计口径均为“各项贷款”,主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资产、透支、各项垫款等。票据类品种只有表内贴现业务被纳入统计范围,开票等表外品种尚未纳入监管口径。


从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表外票据同样可以为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与表内信贷的作用一致,建议将绿色票据的开票金额纳入人民银行绿色贷款统计口径,一方面可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状况,另一方面可提高金融机构支持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第四,建议上海票据交易所设立绿色票据交易板块。

上海票据交易所是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是我国票据领域的登记托管中心、交易中心和创新发展中心。可考虑在上海票据交易所为绿色票据增加专项标识,或设立专门的交易板块。绿色标识可考虑由办理票据业务的商业银行认定,或由当地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专业评级机构等第三方认定。

通过标记绿色票据,可更好地发掘此类票据资产价值,有效对接绿色资产与潜在绿色投资人。绿色资产较普通资产通常更能获得投资者青睐,也通常获得更高的收益。以绿色债券市场为例,通过选取2018年发行的99只AA以上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对比同日(或相邻工作日)发行的同级别主体发行同期限债券的市场利率发现,有56%的绿色债券发行利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整体加权平均利差29.2BP。高级别的AAA和AA+主体绿色债项利率优势更明显。


(本文来自于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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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建设助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融资难,难在信息不对称。”6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在国新办举行的征信系统建设情况吹风会上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央行通过征信中心建设、推动地方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库等方式,来补足信用短板,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目前,央行征信系统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介绍,央行征信中心建立的企业征信系统纳入的2600万户企业中,一半以上是小微企业,已纳入1370万户小微企业,占全部建档企业的53%。其中,有371万户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贷款余额为33万亿元。

朱鹤新表示,央行企业内部评级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18年底,经评级达到可接受级以上的企业有6.1万户,其中小微企业为4.8万户,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累计发放547笔,金额超过700亿元,合格质押品呈现出小微企业“总量增多、占比提高”的良好局势。

另一备受关注的问题是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朱鹤新表示,央行始终坚持将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作为征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完善征信管理制度体系,《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和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为征信市场规范运行提供制度支持;

二是要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同意权、知情权、异议权、更正权、投诉权、诉讼权等合法权益;

三是严厉打击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征信业的开放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在吹风会上,朱鹤新表示,“我们的开放一如既往,开放的大门永远敞开,包括征信业务”。

目前,我国建立了全球规模最大的征信系统。征信系统累计收录9.9亿自然人、259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有关信息,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日均查询量分别达550万次和30万次。“相关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方案正在陆续出台。”

朱鹤新表示,在征信业开放方面,央行已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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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功润:从“票据市场风波”看运营风险

作为新兴的金融要素市场,我国票据市场得到了飞速发展,与此同时监管滞后、市场无序发展、运营风险等问题也相继暴露,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年来,有数家银行爆发票据窝案,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与外部票据中介机构人员勾联,通过非法手段套取票据、虚构并伪造金融票证,套取大量资金投资股票,在股市行情直下的境况下,投资亏损很大,导致无力偿还资金后案件爆发,严重冲击了我国票据市场的正常秩序,给有关机构的内控制度敲响了警钟。票据窝案浮出水面,反映出我国票据市场运行规则和参与机构的内控体系仍存在一些漏洞,亟待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


巴塞尔协议 Ⅱ对“运营风险”作了清晰界定,指出:“运营风险的定义是因内部流程、人员和体系的不足或失败或者因外部事件而导致损失的风险。该定义包含法律风险,但不包含战略和声誉风险。”运营风险是金融机构所面临三大主要风险中的一种,信用风险被认为是最大的风险。而在许多情况下,大部分的信用风险实际就是运营风险。所以,运营风险在金融机构的风险比重就更大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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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票据窝案,折射出以下几点值得关注的风险:

风险一:票据经营主体各自为政,信息不对称

在我国,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是以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银行将与同业开展票据转贴现业务,将已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予以贴现。转贴现包括转贴现买入与转贴现卖出两大类,其中转贴现买入分为转贴现买断和买入返售(逆回购);转贴现卖出分为转贴现卖断和转贴现融资(正回购)。


从融资的本质看,转贴现买断/卖断属于一次性融资,票据卖方将票据所有权全部转让给买方;而买入返售和正回购则属于有条件(约定期限)融资,回购方按照约定将票据购回后,仍可用这笔票据进行融资。


当前,我国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众多,但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各机构间自发交易,呈现出各自为政的局面。由于没有统一的信息公示制度,交易对手相互间易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再加上银行出于对同业的信任容易放松审核,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风险二: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出现大漏洞,内部性风险大

事实证明,与同业交易并非万无一失,在内控漏洞严重的情况下,即使是信用资质很好的银行也难逃违约。比如,在同业交易中,由于违规操作,将大量资金投资入股市,导致风险隐患。问题就在于,作为信用资质很好的银行,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出现了大漏洞,才使得资金违规流向了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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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营风险的三个维度中,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是关键核心。在爆发的票据窝案中,涉事银行机构内部控制的流程管理出现大漏洞,是其风险爆发的根本原因。


“运营风险的三个维度”分“助长因素”、“事件”、“后果”三个维度。其中,“职责划分不充分”、“缺乏管理监督”、“审计程序不足”等作为风险的助长因素,与具体的直接风险事件“内部欺诈”、“外部欺诈”、“执行、交付和流程管理”等,都属于风险的“因”;追究“法律责任”、“监管、合规和税务处罚”、“赔偿”等后果属于风险的“果”。


由于多数票据交易目前仍采用实物交接方式,相关机构对实物票据的保管就显得尤为重要,各机构均建立了一整套的票据保管体系。据了解,在整个操作上,需要一连串的员工配合。比如在资产交接环节,要求数量点清、用牛皮纸袋包好,交易对手也要签字。当资产进出金库需取得分管行长盖印章同意,一般两个不同部门的员工共同前往金库,一人拿钥匙,一人拿资产,也有进出记录。没有理由进出金库拿钥匙的人就是拿钱的人,这就是监守自盗。


在实际操作中,在市场的无序发展和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一些银行内部员工与票据中介勾结,想方设法钻制度的空子来获取非法利益。


由于票据回购业务涉及计财部门、柜台部门、信贷部门等前、中、后台至少四个部门,只有串联才可以违规操作,因此案件一般是窝案。

风险三:票据市场管理松弛,中介乱象丛生

尽管票据市场从严格意义上讲属于传统金融市场,但在我国,活跃的票据交易市场和专业的票据经营机构是近十几年才产生的。作为新兴的金融要素市场,我国票据市场参与机构鱼龙混杂,资质良莠不齐,且尚未完全纳入监管体系。与此同时,我国高速发展的信贷市场催生了银行的票据融资需求,我国票据市场快速发展至万亿级别的规模,相关的配套监管措施亟需跟进。

研究报告显示,在2015年流动性较为宽松的环境下,仍然有55%的银行承兑汇票属于未贴现票据。这不仅反映了银行表内贴现和转贴现业务的需求有限,还意味着有大量票据游离在银行表外,也就催生了负责撮合、加快流转的票据中介。


票据中介对加快票据周转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票据中介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设立门槛低,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开展业务易产生种种不规范的操作行为,甚至有为撮合成交而不顾交易合法性的情况存在,对当前票据市场的乱象起到推波助澜的影响。


据观察,这样的违规买入返售行为在银行间同业系统内还普遍存在。内部员工使用买入返售业务违规套取资金后,若投资于金融产品并且获利,产品到期后所获的违规收益将全部归员工个人所有,属于典型的公款私用行为。考虑到票据市场庞大的规模,这样的收益可能会非常可观,给员工挪用公款提供了强烈的动机。


票据交易机构具有内部性管理风险,两者通过中介机构交易,形成外部性风险,两者叠加,对市场管理形成了风险隐患。


风险四:“人性”的风险因素凸显

从票据窝案的问题环节来看,运营风险管理中,两大类的风险管理和防范不可偏废,即“人”的风险管理和“事”的风险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对“人”的风险管理比对“事”的风险管理更为重要和关键。在农业银行票据风波中,若按照制度流程操作,资金绝对不可能流向股市,问题就出在“人”铤而走险,没有按照流程管理和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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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就两个维度而言,人的风险和制度性风险共同叠加构成了管理的系统系风险。所以,在运营流程管理中,两个维度的风险管理都不可偏废。除了用制度管人、管事之外,管理者的职业素养、法制意识等也不容忽视。

策略建议

第一,推动票据交易电子化。当前票据市场以实物交易为主,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农行票据案中出现票据被违规套现的情况。票据交易的电子化能够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建立标准化的电子交易系统,票据交易的双方能够知晓交易对手及交易资产的关键信息,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做出交易决策。而且,电子交易系统为全市场范围内交易记录的留档提供了条件,有助于参与方进行查阅、分析。


第二,完善银行内控制度。票据案涉及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并且在横向、纵向上都牵涉甚广,内控的疏漏难辞其咎。建议票据市场参与机构重新审视其内控制度,对于其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修补完善,特别是加强验票环节和取票环节的管理,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隙。

第三,规范票据中介市场,清理违规中介。票据中介市场门槛低、竞争激烈,不少票据中介为了获取业务,不惜以触犯法律法规的方式,通过撮合违法违规的交易获利。票据中介的监管此前未得到重视,事实上其在票据市场中扮演者相当活跃的角色,应加强对票据中介的监管。

建议监管部门一方面制定票据中介的业务规范,另一方面对该市场展开一次清查行动,对从事违规业务的中介进行清理和处罚。

第四,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我国票据市场从职能上看归属央行和银监会监管。事实上,作为新兴的金融要素市场,票据市场受到的监管一直较为有限,已不能满足快速膨胀的市场规模和为数众多的创新工具,如票据资产证券化 等。建议有关部门针对目前票据市场的发展情况,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票据交易活动的管理,促进票据市场的有序发展。


作者:刘功润博士、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

(来源: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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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赋能票据市场创新

6月5日,2019年世界环境日主场活动即将在浙江杭州举办。从“一带一路”峰会提出“建成绿色之路”,到北京世园会“共谋绿色生活”,中国不断向世界展示着绿色发展的使命与担当。

绿色金融作为服务绿色发展的支撑,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不断完善,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产品蓬勃发展的同时,涌现出风险损失分担、环境权益交易、环境责任保险等创新模式。在实践中,绿色票据的创新与发展已具有良好的基础,值得进一步探讨。


一、绿色票据发展的政策依据与定义

绿色票据本质上是通过票据业务的方式支持绿色金融,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一方面,票据业务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商业银行服务实体企业的重要方式。目前使用较多的为汇票业务,特别是商业汇票业务。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在经济发展中也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角色。2016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共同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鼓励通过多种方式发展绿色金融。


目前,人民银行及部分商业银行开展了相关探索,但暂未将“绿色票据”作为专项品种进行讨论。对于绿色票据,也暂未有明确的定义。结合绿色金融与票据业务的内涵,本文所探讨的绿色票据指的是,由符合规定的企业开立或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资金用途符合人民银行绿色贷款或绿色债券标准,专项用于绿色金融领域贸易环节的资金需求。


二、因势利导赋予绿色票据社会责任与创新动能

发展绿色票据,既能符合我国绿色发展的政策导向,又能满足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还能完善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体系,既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首先,政策支持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七部委“意见”中提出,通过金融、财政、环保等方式解决项目环境外部性问题。并指出在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碳金融等产品的同时,“需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所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


绿色票据的创新与发展能够为绿色项目匹配中短期资金来源,补充了绿色金融工具,完善了产品体系,属于政策支持的范围。


其次,有助于满足绿色企业贸易环节融资需求。


绿色金融的外部性导致项目通常短期收益率低,从而使得部分企业不愿意加大在绿色项目上的投入,贸易环节也常常出现融资难的问题。


绿色票据业务基于实体企业贸易需求,符合“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的要求。发展绿色票据,有助于拓宽实体企业支付与融资渠道,补充其绿色发展的资金来源,使贸易环境的运转更加顺畅。值得一提的是,票据业务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实现对绿色中小企业的扶持。


再次,商业银行有望获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当前,绿色金融已成为越来越多银行的重点业务,《2018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8.23万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比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速高6.1个百分点,持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也通过绿色银行评价、MPA考核、将绿色贷款纳入MLF合格担保品等方式鼓励绿色金融业务开展。


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报告预测,2019年中国环保行业总产值将达8.87万亿元,未来五年(2019-2023)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1.07%。而绿色票据是尚待开发的蓝海,可能成为绿色金融领域下一个增长点。通过绿色票据践行绿色金融,有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三、前期探索已为推广绿色票据提供有价值经验与建议

我国发展绿色票据,有着良好的政策基础和市场需求,也具有可期的前景。为推动绿色票据业务有序发展,结合当前市场实践情况,本文从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市场交易等角度,提出以下四个建议。


第一,建议商业银行加快构建优质绿色票据资产。

构建优质绿色票据资产,关键在于绿色属性认定和贸易背景审核。绿色票据的开票方需提供合同、发票等材料,证明绿色属性清晰且贸易背景真实。应确保资金用于实体经济绿色需求,严防“空转套利”。


具体而言,可考虑通过绿色金融与交易银行职能部门双线审核,或对于绿色票据资金用途定期检查,或筛选优质绿色企业作为“白名单企业”并配合单笔审查,确保绿色票据资产质量。


第二,建议央行设立“绿色票据再贴现”专项额度。

七部委“意见”中指出,“探索通过再贷款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再贴现正是货币政策工具在票据领域的实践方式。建议央行参考对于三农、小微、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设立“绿色票据再贴现”专项额度,对于商业银行逐笔申请的、资金用途满足要求的绿色票据给予支持。


以兴业银行(17.870, 0.20, 1.13%)为例,目前,合肥、成都、北京、深圳、武汉等分行均在当地人民银行指导下试行此业务,成效较为显著。例如,2018年4月,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落地当地首笔“绿票通”再贴现业务,涉及金额1360万元,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约3.57万元;9月,深圳地区设立10亿元“绿票通”再贴现专项额度,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作为首家业务落地银行,为当地绿色企业融资贵、融资慢、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创新的解决方案。


第三,建议监管部门将绿色票据纳入绿色金融统计口径。

当前,商业银行绿色金融监管统计制度主要包括《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85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8〕10号),两者的统计口径均为“各项贷款”,主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资产、透支、各项垫款等。票据类品种只有表内贴现业务被纳入统计范围,开票等表外品种尚未纳入监管口径。


从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表外票据同样可以为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与表内信贷的作用一致,建议将绿色票据的开票金额纳入人民银行绿色贷款统计口径,一方面可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状况,另一方面可提高金融机构支持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第四,建议上海票据交易所设立绿色票据交易板块。

上海票据交易所是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是我国票据领域的登记托管中心、交易中心和创新发展中心。可考虑在上海票据交易所为绿色票据增加专项标识,或设立专门的交易板块。绿色标识可考虑由办理票据业务的商业银行认定,或由当地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专业评级机构等第三方认定。

通过标记绿色票据,可更好地发掘此类票据资产价值,有效对接绿色资产与潜在绿色投资人。绿色资产较普通资产通常更能获得投资者青睐,也通常获得更高的收益。以绿色债券市场为例,通过选取2018年发行的99只AA以上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对比同日(或相邻工作日)发行的同级别主体发行同期限债券的市场利率发现,有56%的绿色债券发行利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整体加权平均利差29.2BP。高级别的AAA和AA+主体绿色债项利率优势更明显。


(本文来自于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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