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丨票据资管被正式认可-银发〔2018〕299号

根据最新下发的《金融机构资管产品模板报数指引》,票据资管被正式认可。其中票据部分提到:

[740000]债务证券:是指资管产品持有的证券化的债权。按债券发行主体所属区域,将债券分为境内债券和境外债券,境内证券再按品种和发行主体部门,进一步分为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其他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746000]票据:是指资管产品持有的境内机构签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于每月10日前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资管产品持有其登记托管的金融工具的信息。上述机构统计的具体制度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票据被划入债务证券。考虑此文为联合发文,票据资管合规性正式被认可,票交所资管产品将迎来重大历史机遇。